昨晨. (1/1/2007)
我與晴晴在進行刷牙過程中, 晴晴突然說.... 我的英文名叫 "MELODY"
估不到, 2007年的第1日.
晴晴好似大個女左. 竟然自己改英文名!!!
我當然開心, 因為中文名通常是不能自選的宿命!!!
出世紙上的名字, 己是一項無可奈何暨無可避免的既定事項!!!
所以, 英文名, 由始至終都想留給當事人自己命名.
名字由我創, 寓意自立形象, 我以自己的名字行自己的路.
中文名紿終覺得是父母所賜的, 內含他們對自己的冀望寄願, 但這未必是自己所想要的!!! (當然有人亦會因這父母所賜的名而自豪.)
細問晴晴, 為何她選這英文名? 她說很好聽, 亦很喜歡 MELODY這隻公仔兔.
於是... 我整天也喚她 "MELODY, MELODY"......
今晨 (2/1/2007)
我又喚 "MELODY"時, 晴晴說: 我想改英文叫 "MINNI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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